官方定性首付贷“违法违规” 楼市去杠杆日趋严厉
2016年春节节后一线城市房价出现上涨,而随着房价的上涨,购房起点“水涨船高”,使得“首付贷”随之变得火热,走进人们的视野中。
所谓“首付贷”,就是购房人首付资金不足时,地产中介或金融机构能够为其提供资金拆借。对于一些房屋总价较高的一线城市来说,“首付贷”的存在可以让部分购房者的实际首付约降至10%。
但是“首付贷”的出现,不仅使得购房门槛降低,让购房者可以提前进入楼市,即在杠杆上加杠杆,增加了贷款风险,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同时也加大了金融风险和房地产风险,还加大了购房者的压力,使得购房者不仅要付公积金或商业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而且要付“首付贷”之类的本金和利息,大幅增加购房者的成本,操作不慎便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2016年7月29日,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信部、国税总局、工商局、银监会等七部委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文件,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至此,在官方文件中,首付贷被正式列为违法违规金融产品,显示出在政策层面上比较严厉的导向,同时也督促了各类金融企业后续在金融创新方面不会有太大的出格动作。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首付贷”从此画上了句号,消失在大众视野中,房价快速上涨的趋势也得以缓和,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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