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汇总
为了更加方便市民了解公积金提前还贷相关事宜,记者查阅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的相关页面,对提前还贷涉及到的热点问题进行汇总。
提前还款是否多付了利息?
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根据贷款余额实行按日计息,如果是一次性还款的,提前还款时根据贷款金额,在利率不变的基础上按实际贷款天数计息。因此,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会多付利息。
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是否收取违约金?
不会收取违约金。
提前结清住房贷款后,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提前结清住房贷款并符合提取条件的,须在结清后的12个月内办理提取业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自上次提取时间至结清时的实际还款额扣除12个月还款付息额后的金额。
提前还贷后,如何办理注销抵押手续?
应持中心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证明,如果是现产抵押的还需要《房屋他项权证》以及《房屋所有权证》。
公积金还款有哪些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实际的还款计划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可以任选其一。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3·30”公积金新政在长春落地
今起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2成
4日,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5月5日起正式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0%,也标志着“3·30新政”在长春全面落地。
省市公积金同步执行最低首付20%
5月4日,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4月中旬,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发文件通知,就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通知》中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但原有其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变。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一段筹备期,5月5日起,长春市将正式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0%。”
随后,记者联系到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他表示,4月份该中心就已开始着手准备新政执行工作,并有开发商陆续提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20%的申请,5月5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正式执行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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