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中山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速破除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积极有序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没有自有住房也可申请落户
一年前中山启动的户籍制度改革,简化和降低了入户程序、入户条件,相比积分制操作更加简易。此次中山出台的《方案》,则着重从四个领域对户籍准入迁移政策进行了力度极大的调整。
第一项调整是取消积分入户政策。《方案》提出,自2018年起,不再实行积分入户政策,但会保留并优化积分入学和入住公租房政策。
第二项调整针对的是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在中山连续居住满3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落户中山,户口登记在自有住房;在中山连续居住满5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没有自有住房但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落户中山,户口登记在辖区社区(居委会)集体户。
第三项调整是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方案》提出,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农村青年参军退伍(转业)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连续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此外,以下人群也可申请落户中山:高校及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企业聘用的有教育部承认大专学历且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或本科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有中级职称或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或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技术工人;以及有教育部承认学历或者学位,大专、本科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中国国籍的留学归国人员,可申请落户中山。
第四项调整是完善其他户籍准入迁移政策。《方案》提出,将着力在创新创业、新兴战略产业方面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中山创新创业及新兴战略产业人才吸纳比例,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有创新创业项目落地的紧缺适用人才,可适当放宽入户条件。
支持进城落户农民承租住房
在湾区经济、深中通道等诸多利好的推动下,中山的城市吸引力正在不断提升。去年百度地图发布的一份城市研究报告显示,中山的城市人口吸引力首度闯入全国前 20。
面对日趋激烈的“抢才大战”,除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外,中山还需要在医疗水平、教育资源、交通配套、宜居环境等领域同步发力,才能持续提高城市吸引力。围绕城市配套的升级,此次《方案》提出了九项非常具体的举措。
如,在财政扶持方面,中山将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财政承受能力、不同时期农业转移人口数量规模、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农业人口流动变化、大中小城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差异等情况,动态调整对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力度,逐步落实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住房保障方面,去年中山已经分配公租房10832套,建成保障房1635套。《方案》提出,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中山的住房保障也将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通过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租赁补贴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承租市场住房;
在教育配套方面,《方案》提出,将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市镇两级财政加大公办学校建设投入,保障进城落户人员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记者获悉,去年中山已经完成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学校15所,新增规范化幼儿园学位9745个。今年中山将继续推进学前教育扩容提质工程,增加规范化幼儿园学位6000个;加快公办中小学校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学校40所。
(文章整理自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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