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东区又有3宗土地出让!这三宗土地均位于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位置相邻,其中2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1宗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合计173亩,总价价28亿元起拍!
值得注意的是,2宗住宅用地规划要求中并没有提及商业比例,亦没有商住分离的要求,但住宅地块仍要求商品房现售;用途为商业用地的土地不得建设酒店式公寓等“类住宅”单元。
从地图上可以看到,这3宗土地就在越秀星汇品峰项目旁边,隔着博爱七路,对面就是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山实验中心两所学校,周边有永怡聚豪园、御峰臻品、傲峰花园、德宝怡高、紫园、远洋城等楼盘。地段佳,交通好,又位于寸土寸金的东区,想必竞拍时又是一番龙争虎斗的局面!
W21-18-0089土地信息
该土地总面积68149平方米(折合102.2234亩),位于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竞价时间是11月1日上午10时30分整开始。
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7820元/平方米,最高限制楼面地价为 8000 元/平方米,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楼面地价的,竞价方式转入配建人才安置房面积竞价程序,凡同意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竞配建人才安置房,竞价阶梯为 480 平方米/次(户型面积为 90 平方米- 144 平方米,不少于 4 套)。
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规划指标:土地容积率下限:1,容积率上限:3,计容建筑面积下限:6814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上限:204447平方米,绿地率下限:30%,建筑密度上限:30%,最大建筑限高:100米。
2.城市景观要求:根据住建部《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该地块城市设计应主要关注:建筑布局(空间形态)、环境景观设施(包含灯光等)、景观绿化、市政设施、公共空间布局、地下空间组织、道路交通组织、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退线、协调周边景观风貌。
3.对临博爱路的新建居住用地可视的建筑物外立面,要求按公建化、商务化的标准执行,并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线,该地块应进行夜景照明设计。
4.有关给水、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设计实施雨污分流,与城市管网衔接,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准则的要求。
5.建设单位今后不得对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含合并或分割)。
6.建设期限要求:在2019年12月23日之前开工,在2022年12月22日之前竣工。
7.本宗用地出让后实行商品房现售。
8.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处置:本宗用地公开出让后,如竞得人在开发建设期间发现高岭土、陶瓷土等矿产资源,需按照《中山市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处理工作方案》(中国土资字〔2014〕2号)要求,填报《发现矿产报告书》报送国土部门处置;国土部门自收到《发现矿产报告书》后委托评估公司对矿产品进行评估,并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拍卖公司组织材料对矿产品进行公告;为避免影响竞得人施工工期,竞得人必须按要求配合将发现的矿产品挖出基坑,并提供场地堆放,由国土部门组织出让取得零星矿产资源处置权人进行处置。
9.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公开程序进行。
10.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中府[2013]32号)及《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W21-18-0068土地信息
土地总面积9961.4平方米(折合14.9421亩),位于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竞价时间是2018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整开始。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设定最高限制楼面地价,价格为8000元/平方米,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楼面地价的,竞价方式转入配建人才安置房面积竞价程序,凡同意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竞配建人才安置房,竞价阶梯为240平方米/次(户型面积为90平方米-144平方米,不少于2套)。
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规划指标:土地容积率下限:1.0,容积率上限:2.5,计容建筑面积下限:9961.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上限:24903.5平方米,不得配置商业面积,绿地率下限(%):30,建筑密度上限(%):30,最大建筑限高:100米,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详见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281142018080004)。
2.城市景观要求:根据住建部《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该地块城市设计应主要关注:建筑布局(空间形态)、环境景观设施(包含灯光等)、景观绿化、市政设施、公共空间布局、地下空间组织、道路交通组织、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退线、协调周边景观风貌。
3.有关给水、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设计实施雨污分流,与城市管网衔接,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准则的要求。
4.对临博爱路的新建居住及商业用地可视的建筑物外立面,要求按公建化、商务化的标准执行,并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线。
5.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处置:本宗用地公开出让后,如竞得人在开发建设期间发现高岭土、陶瓷土等矿产资源,需按照《中山市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处理工作方案》(中国土资字〔2014〕2号)要求,填报《发现矿产报告书》报送国土部门处置;国土部门自收到《发现矿产报告书》后委托评估公司对矿产品进行评估,并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拍卖公司组织材料对矿产品进行公告;为避免影响竞得人施工工期,竞得人必须按要求配合将发现的矿产品挖出基坑,并提供场地堆放,由国土部门组织出让取得零星矿产资源处置权人进行处置。
6.本宗用地出让后实行商品房现售。
7.建设期限要求:在2019年12月23日之前开工,在2022年12月22日之前竣工。
8.建设单位今后不得对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含合并或分割)。
9.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公开程序进行。
10.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中府[2013]32号)及《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W21-18-0090土地信息
土地总面积37511.4平方米(折合56.2671亩),位于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现状为已平整,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本次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4500元/平方米,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为50元/平方米。本次上网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竞价时间是2018年11月1日下午3时整开始。
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土地容积率下限:5.5,容积率上限:6.0,计容建筑面积下限:206312.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上限:225068.4平方米,商业配建面积下限:206312.7平方米,商业配建面积上限:225068.4平方米,绿地率下限:20%,建筑密度上限:50%,最大建筑限高:120米(建设不少于2栋高度在160-180米之间的地标建筑),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281142018090002)执行。
2.城市景观要求:根据住建部《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该地块城市设计应主要关注:建筑布局(空间形态)、环境景观设施(包含灯光等)、景观绿化、市政设施、公共空间布局、地下空间组织、道路交通组织、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退线、协调周边景观风貌。
3.对临博爱路的新建商业用地可视的建筑物外立面,要求按公建化、商务化的标准执行,并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线,该地块应进行夜景照明设计。
4.新建商业用地建筑设计方案需通过专家评审确定,商业用地不得建设酒店式公寓等“类住宅”单元。
5.有关给水、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设计实施雨污分流,与城市管网衔接,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6.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处置:本宗用地公开出让后,如竞得人在开发建设期间发现高岭土、陶瓷土等矿产资源,需按照《中山市零星分散矿产资源处理工作方案》(中国土资字〔2014〕2号)要求,填报《发现矿产报告书》报送国土部门处置;国土部门自收到《发现矿产报告书》后委托评估公司对矿产品进行评估,并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拍卖公司组织材料对矿产品进行公告;为避免影响竞得人施工工期,竞得人必须按要求配合将发现的矿产品挖出基坑,并提供场地堆放,由国土部门组织出让取得零星矿产资源处置权人进行处置。
7.建设期限要求:在2019年12月23日之前开工,在2022年12月22日之前竣工。
8.建设单位今后不得对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含合并或分割)。
9.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中府[2013]32号)及《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2022-09-26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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