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据业内人士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深圳将于近期挂牌出让三宗居住用地。其中,两宗为“只租不售”居住用地;另外一宗为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要求自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深圳还计划推出四宗住宅用地,计划新增供应商品住宅用地12.3公顷,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1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63%。
采用“单限双竞”方式出让
从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此次挂牌出让的三宗居住用地分别为光明新区A511-0037宗地、大鹏新区G15401-1507宗地、龙华区A914-0305宗地。三宗地均采用“单限双竞”方式挂牌出让。
“单限双竞”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竞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移交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深圳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在新出让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2018年起新增供应的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
据市规划国土委土地利用处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的三宗居住用地为《意见》发布后首次推出的地块。此次计划出让的三宗居住用地严格落实《意见》要求。
两宗地建设自持租赁住房
据悉,此次计划出让的光明新区A511-0037宗地位于光明街道观光路北侧、光侨大道西侧,用地面积9780.37平方米。大鹏新区G15401-1507宗地位于葵涌街道坝光地区,用地面积约11353平方米。根据出让要求,光明新区A511-0037宗地和大鹏新区G15401-1507宗地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不设人才或公共租赁住房初始配建比例。宗地内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在70年出让年限内自持,限整体登记、不得分户登记,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据了解,这是继2017年推出4宗为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用地后,深圳再次采用“只租不售”用地供应模式出让土地。
此次计划出让的龙华区A914-0305宗地位于福城街道观澜大道西侧,合正观澜汇南侧,用地面积约15324.39平方米,规划指标为容积率3.98;建筑总面积约6101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4621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9242平方米)。该地块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出让要求,该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自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今年深圳计划新增供应商品住宅用地12.3公顷
据市规划国土委土地利用处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我市今年还计划推出4宗住宅用地。目前,深圳正重点从加大土地利用效率、破解土地资源紧约束难题、确保住房有效供应等方面,合理安排本年度住房建设目标并加快组织推进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今年深圳将新增供应商品住宅用地12.3公顷,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1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63%。
(来源:深圳商报 江南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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