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结合城市“双修”、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做好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意见》。其中表明,要引导过剩商品房转型为多种服务业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个人或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同时对购买多类商品房的个人或家庭放宽购房落户和子女就学的条件。
放宽购房落户和子女就学条件
针对该新政的出台背景,《意见》表明主要由两方面构成,其一为当前内蒙古的商业用房需求不足,销售情况低迷;其二在于内蒙古的科教、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业态相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极度欠缺。
具体而言,《意见》内容包含了总体任务、政治措施和实施保障等三个方面。其中有关对购房落户和子女就学条件的放宽以及对购房的相应补贴格外引人注目。
《意见》明确,对个人或家庭购买公寓、商业、办公等各类商品房,持经房产部门备案的网签购房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可以申请办理本地户籍登记或者户口迁移手续。子女可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就学政策。另外,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个人或单位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鼓励商业综合体招租运营,有条件的地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与此同时,《意见》也对城市的土地结构、用地规模等作出规定,要从严控制非住宅用地供应,当年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供应不得超过上一年度供应规模的二分之一。
《意见》还明确,对在建或已建成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申请转变为住宅用房或普通养老用房的,在建或已建成项目放宽相关标准要求。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则称,这一政策体现了当前供给端结构性调整的思路。从全国市场看,也说明各地会基于实际情况,有各类去库存和管控房价等差异化的做法。
(文章来源:每经网)
2022-09-2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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