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组建执法检查组,听取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正式启动对贯彻实施“一法一例”的执法检查工作。
当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对检查工作作了动员,检查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了“一法一例”。随后,副市长高瑞生代表市政府就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向执法检查组作了汇报。
会上,高瑞生介绍了中山市政府近年来贯彻实施“一法一例”的主要做法。近年来,中山市政府广泛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林业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城乡绿化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在保护管理森林资源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中山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3.08%,林地面积43万亩,林地森林覆盖率96.7%,一、二类林率95.3%,森林蓄积量突破300万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量达到76立方米,森林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但成绩背后仍存在问题与不足。高瑞生表示,目前,中山市政府对于“一法一例”的宣传力度仍有待加强,蚕食林地现象仍时有发生;个别镇区对森林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仍不强,林业执法力度有待提升;对林业建设的资金投入依然不够,仍需提升在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方面的投入。市林业局局长卢灶辉表示,目前中山市各镇区林业站人员结构中,缺乏专业人才,对森林管护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
高瑞生表示,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加强对“一法一例”的宣传和学习,将“一法一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列入“七五”普法重点内容;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林业执法,严格依法保护、利用森林资源;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林业干部整体素质,加快引入、培养林业专业骨干队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凯在会上讲话,他表示市政府在生态和森林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措施有力、见效显著,对于存在的问题也有清醒的认识,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他强调,“一法一例”贯彻落实得好不好,关系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关系到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效果,更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子孙后代。在此次执法检查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在成效。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法律规定的要求细化具体措施,认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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