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底,中山公积金资金使用率约为75.57% ,比全省公积金使用率64.72% 高出约10.85%。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中山公积金缴存总额158.04 亿元,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 万笔共71.92 亿元,提取总额95.41 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贷款余额 47.33 亿元, 缴存余额62.63亿元。
近年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连续调整,不仅贷款资格放宽,首付款比例也大幅度降低,公积金提取的范围也不断扩大,进一步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福利性、互助性。
公积金贷款利率不断调整,近两年不断降低。根据最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从6月28 日开始,5 年以内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0% ,5 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0%;而5 年期以上商业贷款利率为:5.40%。
以30万贷款20 年期基准利率计算,按照等额本息方式还款,如果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1739.88 元,还款总额为417571元;而商业贷款月还款额为2046.75元,还款总额为491221.15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73650.15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中山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每次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现定为30万元,两名共同申请人共购买单套住房最高可申请50万元。另外,根据《关于对中山市高层次人才和“新三百”计划骨干企业人才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的方案》,从2014年12月16日起,凡中山市高层次人才和纳入市“新三百”计划的骨干企业培养引进的人才,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夫妻两人共同申请最高可上浮20%的贷款额度。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仅限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自住房。
别墅、联排别墅、单家独户式住宅不接受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二手房楼龄超过30年的不接受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如果是混合结构的楼龄超过20 年的不接受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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