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改除了保留改地块的面积个绿地率不变之外,着重修改了土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限高和建筑面积等方面。
据房掌柜了解,首先因为无人船项目需要,原海港用地性质保留了之外,增加了新型产业用地性质。其次,容积率由原来的0.5调整为2.0,据计算,容积率调整之后,该地块的原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1500㎡调整为达46000㎡。
因容积率的调整,建筑密度以及建筑限高也做了相应调整,由原来的25%的建筑密度调整为40%。限高也由24m,调整为48m。
经过此番调整之后,该地块的功能配置和建设需要方面都进一步贴近无人船项目的落地需要。本次公示的有效时间为5月19日起不少于30日,如有意见需要反馈请写明意见反馈至珠海规划局官网。
2022-09-23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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