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将体现“地方特色”
李小建称,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围绕土地进行的任何改革都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我们这次土地确权,是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形象点来说,就是要对哪些人享有对农村土地的承包和收益权进行确认,而且进行颁证,是一种物权登记,也是一种不动产登记,类似于购买商品房,房屋产权是你的,给你颁房产证,是国家明确土地权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手段。
他表示,基于我市普遍实行农村股份合作制的现实,试点采取以股份合作制为基础,按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确权确地”到户工作方法。针对我市农村土地早已整合连片、集约经营的现状,以生产队(经济社)为单位,总体测量承包土地面积和空间位置 (不以户为单位具体测量),以现有固化股东为确权对象,以股权份额和所占比例量化承包土地面积,确定每股对应的承包面积,以户为单位颁发权属证书。实践证明,在三角镇和西区推进试点工作中,这一做法得到大多数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认同,既可以赋予农民充分而受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又不会冲击当前普遍认可的农村股份制改革,也不影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现状,保持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下半年起全面铺开土地确权
我市在去年选取了三角镇和西区作为试点镇区推进确权工作,今年下半年将在全市其余22个镇区铺开,在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基础上,明年要基本完成。
李小建告诉记者,目前市里已建立了由农业、财政、国土、法制等多个部门参与确权登记颁证联席会议制度,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制定和下发了试点工作方案,试点的服务机构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并于3月底正式入村进行宣传讲解和资料收集工作,近期正开展外业实地测绘。“我们预计5 月下旬初步完成试点的外业实测工作,6月底前能够做好数据内业处理。试点工作完成后,我们将做好经验总结,在7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市土地确权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政策原则、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确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确权的目的和意义,打消疑虑,努力营造各方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对话
群众对推进土地确权有何关切和顾虑?
李小建:当前,群众对确权的顾虑主要有:第一,已经实行了股份制,以股份分红的形式来享受土地收益,确权是否会影响现有的分红和福利待遇;第二,确权后是否会改变土地原有的权属关系,是否会侵害他们的利益;第三,确权颁证的费用是否需要由农民承担。
农村土地确权的意义何在?
李小建:本次土地确权,是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更形象点来说,就是要对哪些人享有对农村土地的承包和收益权进行确认,是一种物权登记,也是一种不动产登记,是国家明确土地权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手段。具体来看,通过对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能够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法律关系,为我们已实行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提供更充分的法理依据和物权保障,为保持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打下坚实基础;其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畴,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可以确立并赋予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和入股的权能,真正把农民的土地权益“固化”到农户,从根本上防止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发生;再次,股份制只能体现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而不能具体反映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情况,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能够让农民更清楚地掌握自己家庭承包的土地或者所拥有股份所对应承包土地的具体情况,为解决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各种涉地矛盾提供定纷止争的依据。最好,从做好“三农”全局的角度看,只有将承包地确权颁证到户,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农村土地在原有承包农户和现有经营主体之间有序流转、优化配置,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能够进一步摸清我市各镇村承包地和农户的底数,对于我们加强耕地保护、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完善农业发展规划、提高农业管理和发展水平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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