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五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市级院士工作站建设资助申报工作要抓紧啦。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获悉,日前,该局已下发了《关于申报中山市第五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市级院士工作站建设资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申报旨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申报书面资料提交截止日为今年9月7日。
本次资助用于支持:在我市创建并已获批认定的国家级平台、在我市建设的国家级平台分支机构、市级院士工作站。
《通知》中对申报要求作了说明,其中: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资助,需在我市创建,并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1日期间获得正式批准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建设资助需满足: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2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地和科研活动所需的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现有科研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合作方已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1日期间签署平台建设协议等条件要求。对市级院士工作站建设资助的申报主体应具备:在中山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状况良好;已签订院士工作站建设协议,各方任务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作机制科学合理;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建设内容,建设目标明确、技术路线科学合理、项目成果预期社会经济效益良好;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地和院士工作站建设所需的工作条件和技术、管理团队;可为平台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和后勤保障,且自筹建设经费总额不低于300万元;与合作院士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 日期间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并获院士所在单位书面批准同意组建工作站。
据了解,此批申报中,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资助最高资助1000万元,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建设最高资助500万,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立项经费的2倍。市校合作框架下初建平台项目一次性资助50万元。市级院士站建设资助100万元,申报单位自筹经费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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