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中山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中山楼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我市出台旧楼加装电梯新政

来源:  房掌柜 整理 中山房掌柜  2018-11-26 07:14:55
[摘要]我市旧楼完成加装电梯,将可享财政补助。11月23日,《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出台,新办法首次明确旧楼加装电梯财政专项补助经费为10万元,同时推行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分 ...

  我市旧楼完成加装电梯,将可享财政补助。11月23日,《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出台,新办法首次明确旧楼加装电梯财政专项补助经费为10万元,同时推行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分担费用全额补助政策,让优惠政策覆盖更大面积人群。

  据市规划局统计数据,截至今年10月末,我市共受理旧楼加装电梯申请112宗,市民对于旧楼加装电梯的需求正在不断增加。新办法的出台正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原有管理办法的重新梳理和规范。

  在新办法之中,群众最为关注的旧楼加建电梯专项补助经费得到落实。在新办法第三十四条中明确规定,我市旧楼每完成加建一台电梯财政将补助10万元。如业主中有经市民政局认定的低保或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市财政还能根据该业主应分担的购买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费用全额给予补助。

  新办法还对多项条文进行调整,申请人还应注意新办法的调整和变化内容,以便更好地开展旧楼加装电梯工作。记者了解到,新办法中政策有放宽也有收紧。如财政资金补助、既有单元式住宅加装层数要求从5层降低至4层、向承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时间从3个月延长到6个月,简化办理规划许可资料等进行了放宽管理。但对已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住宅不适用新办法。

  据悉,新办法自2018年1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中府办〔2015〕62号)同时废止。据市规划部门透露,未来我市还将出台既有住宅加建电梯财政补助配套政策,进一步推进旧楼加装电梯新政的落地。

  来源 中山日报

分享到:
责任编辑:李嘉嘉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深中通道伶仃洋大桥主缆索股完成架设
  2. 2中山购房消费券可用商家名单公布!
  3. 3中山“四纵五横”高速路网渐成型
  4. 4南区首个多宗用地整合改造项目动工
  5. 5中山“四纵五横”高速路网渐成型
  6. 6深江铁路即将全线开工
  7. 7翠亨新区建设自贸区中山联动发展区
  8. 8深中通道沉管隧道E21管节完成沉放对接
  9. 9坦洲“智慧停车”新增182个泊位
  10. 10翠亨新区“工改”行动拆除建筑近5万㎡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