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流动人口政务网公布了《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制管理须知(2018年度)》。2018年度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入学、承租公租房排名将于1月22日正式开始。而今年积分制最大的变化在于:今年,中山正式取消积分入户了!
问题来了,取消了积分入户,想入户中山的人该如何办?据悉,有入户需求的流动人员可直接通过“连续居住满3年+连续参保满3年+有自有住房”、人才入户、投资、纳税入户等渠道申请入户。
具体来说,在中山市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保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入户中山。另外,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均可入户中山。
记者了解到,2018年中山已取消积分入户政策,有关部门对相关户籍改革制度涉及的问题还未发文公布。而今年申请积分入学、承租公租房排名受理时间为积分受理开始到当年4月15日结束。
哪些人可以申请?据市流动人口办介绍,户籍不在中山市,已在中山办理居住证(含居住登记),目前在中山市工作并累积满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流动人员可申请。此外,原先一些需要由积分申请人到相关部门申请开具的证明材料,将采取申请人自助打印、部门间对接查询等措施进行替代。另一方面,据市流动人口办提醒,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不予纳入积分制管理,并列入个人诚信黑榜名单,向社会进行公布;已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该申请人不得再申请参加积分制管理。
那么申请积分制如何办理?
第一步:到居住地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服务窗口或镇区流管部门卫计服务专窗填写《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申请卫生计生加分事项承诺书》。
第二步:针对积分计分标准,初步评估自己可以申请的积分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证明材料。
第三步:携带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开具的统一格式工作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有效营业执照)、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只申请积分入学为自由选择提供)以及申请积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第四步:积分累积超过30分,可到工作地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所在地申请入学排名。积分累积超过30分,可到工作所在地申请承租公租房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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