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4宗地块,起始总价为19.98亿元,总建面达25.05万平方米。其中三宗要求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另外为一宗普通商品用地。三宗全自持租赁用均为二类居住用地,宗地编号分别为G05425-1027、G02405-0007、G13302-8025。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出让公告,其中,G05425-1027地块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土地面积6895.47平方米,建筑面积3.10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5亿元,最高限制地价3.25亿元。G02405-0007地块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土地面积1.8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14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5.86亿,最高限制地价7.62亿元;G13302-8025地块位于坪山区金牛东路与创景路交汇处,土地面积9287.5平方米,建筑面积4.18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97亿元,最高限制地价2.57亿元。
根据公告,上述地块均要求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70年出让年期内自持,期内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登记、不得分户登记,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此外,公告还要求竞得人应按其所竞面积建设人才住房。人才住房面积增加的,租赁住房面积随之减少。人才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市政府,并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市政府接收、运营、监管等。
另外一宗用于建设商品房的地块编号为G13302-8024,土地面积1.9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63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9.65亿元,最高限制地价约为12.55亿元。
该宗地块要求按规定配建人才住房15290平方米,最终须配建的人才住房面积由前述规定配建面积与竞得人所竞面积加总得出。人才住房面积增加的,商品住房面积随之减少。值得注意的是,在《出让合同》明确规定,该宗地项目建成后,普通商品住宅取得套房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公告还显示,上述出让的四宗地块均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移交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宗地块公告期自2017年12月30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止,挂牌期自2018年1月19日起至2018年2月1日15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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