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怡略有限公司额外发行2023年到期的1亿美元5.875%优先票据(额外票据),将与怡略于2017年11月17日发行的2023年到期的5亿美元5.875%优先票据(初始票据)合并并组成单一系列。
怡略、富力地产、富力香港及其他附属公司担保人已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就额外票据发行订立认购协议。
公告显示,额外票据的主要条款与初始票据的条款完全相同,惟发行日期及发行价除外。额外票据的本金额为1亿美元,及发行价为额外票据的本金额99.426%加于2017年11月17日(包括该日)至2018年1月9日(惟不包括该日)的应计利息。富力将向新加坡交易所申请批准额外票据上市及报价。额外票据获新交所正式接纳上市及额外票据的报价不应视为发行人或额外票据的价值指标。额外票据并无或将不会于香港寻求上市。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怡略、富力地产、富力香港及其他附属公司担保人已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丝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太阳证券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及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就2017年11月17日发行的初始票据发行订立了认购协议,并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4.906亿美元。初始票据自2017年11月17日(包括该日)起按年利率5.875%计息,自2018年5月17日开始在每半年于每年5月17日及11月17日支付,惟最后一期的利息将于2023年2月13日支付,将按2022年5月17日(包括该日)至到期日(不包括该日)期间计息。
富力地产表示,与初始票据用途相同,发行额外票据所得款项净额也将用于债项再融资以及作为一般公司用途。
2022-09-26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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