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近日下发通知,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从9月29日起,海南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 100平方米以下 (含 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上述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寓,但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在此之前,已批准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按照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继续实施。
2022-09-23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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