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成都市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调控机制,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调控机制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编制供应计划,调控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每年2月15日前,各区(市)县政府(合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根据本辖区可供经营性建设用地、已供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以及土地市场等情况,编制年度经菅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报市国土局,由市国土局会同市房管局根据各地前五年经营性建设用地平均供地量、上一年经营性建设用地实际供应量、可售商品住房销售周期、商业办公用房库存量等指标,统筹平衡全市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于当年2月底前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执行。
二、建立信息系统,动态监测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情况
由市国土局牵头会同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建立成都市国有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动态监管系统),集合土地现状、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用地报征、征后实施以及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房屋预售、备案登记、地价和房价变化等信息,对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多层次动态监测。为科学预判房地产市场形势、调控土地供应总量、把握土地上市节奏、实施精准式供地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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