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施行一系列纾困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领导嘉宾上线《周五民声直播室》节目就相关话题做了介绍
今年5月份,市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黄玉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执法科科长陈嘉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可提交资料申请,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同时为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职工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产的,可按规定提取600元用于支付房租。”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服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卢欣妍:“目前已有12家企业申请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共涉及职工约900人,缓缴金额近215万元,并为全市超9.8万名缴存职工提供近5800万元租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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