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中山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谈房论市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王飞航:山西已购公有住房转移登记需缴纳1%土地出让金

来源:  新华社 王飞航 中山房掌柜  2017-04-13 08:25:32
[摘要]不动产登记涉及每位群众切身利益,为解决各地“办证难”的问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政策,对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符合转移登记条件的,土地出让金按照成交价1%缴纳,土地使用期限调整为70年。 已购公有 ...

  不动产登记涉及每位群众切身利益,为解决各地“办证难”的问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政策,对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符合转移登记条件的,土地出让金按照成交价1%缴纳,土地使用期限调整为70年。

  已购公有住房也就是过去常说的“房改房”,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各地实行房改时,公有住房作为一种住房福利出售给职工,土地性质是划拨,价格很低。到了2000年前后,国家鼓励商品房的买卖,为了鼓励这些享受房改福利的人卖房,允许“房改房”上市出售。

  山西省不动产登记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早已明确了已购公有住房可以过户交易,但是对于土地的有关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导致长期以来“房地分离”的问题,阻碍了当前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正常办理。为此,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专门政策,对已购公有住房转移登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据介绍,今后对已购公有住房符合转移登记条件的,土地出让金按照成交价1%缴纳,土地使用期限调整为70年。如成交价低于税务部门计税评估价的,以税务部门认定的计税评估价为准。土地使用年限起始期为该宗地内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其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


分享到:
责任编辑:李明初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深中通道伶仃洋大桥主缆索股完成架设
  2. 2中山购房消费券可用商家名单公布!
  3. 3中山“四纵五横”高速路网渐成型
  4. 4南区首个多宗用地整合改造项目动工
  5. 5中山“四纵五横”高速路网渐成型
  6. 6深江铁路即将全线开工
  7. 7翠亨新区建设自贸区中山联动发展区
  8. 8深中通道沉管隧道E21管节完成沉放对接
  9. 9坦洲“智慧停车”新增182个泊位
  10. 10翠亨新区“工改”行动拆除建筑近5万㎡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