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

筛选
当前位置:中山房地产网  > 楼市聚焦 > 315专题
分享到
微信扫码分享
房掌柜小程序端

房掌柜小程序端

点赞(0)
收藏
下一篇

没有了

最牛钉子户!卖了房子3年多仍拒过户,法院判了还在拖…

来源:房掌柜采编中心  整理 中山房掌柜  2019-03-14 14:34:07
[摘要]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认定买卖双方合同成立并应继续履行,卖方叶先生(被告)需将房屋过户给买方(原告)严女士。

  本报去年7月9日报道了家在火炬区的严女士2015年买了套二手房,交了定金和首付共计20万元,签了买卖合同,装修并住了进去。没想到2016年卖主不仅不过户,还要求她搬出来。无奈之下严女士只好走司法途径维权,法院虽然认定卖方违约。但因房子存在按揭抵押和案外人查封情况,而一审判决解除合同。记者今天从严女士处了解到,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认定买卖双方合同成立并应继续履行,卖方叶先生(被告)需将房屋过户给买方(原告)严女士。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法官认定——

  导致房产交易无法进行的违约方系卖主叶先生,买方严女士不存在违约情况,但因涉案房产名下存在按揭抵押和案外人查封,卖主叶先生对涉案房子不享有完整的可独立支配产权,其不能自主处分涉案房产,因此判决卖主叶先生返还买主严女士双倍购房定金20万元及服务佣金2000元,驳回原告严女士要求被告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诉求。

  而记者从严女士提供的广东省中山市民事判决书((2017)粤20民终6527)看到,二审法官确认一审法官查明的事实,并认定一审判决并无不当,理由是一审期间“涉案房产名下存在案外人查封的情况”

  此次二审法官判决原告胜诉,则是在二审期间出现了新的事实,法官是基于新的事实予以改判——

  即案外人对涉案房产查封的情况已经解除,而且买方严女士明确表示愿意代卖方叶先生偿还银行贷款以解除抵押,因此二审中涉案房屋已经不存在事实上不能过户的情形,涉案合同应继续履行。

  即卖方叶先生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相关银行协助卖方办理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果卖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则由买方严女士代卖方归还贷款本息,卖方和银行在贷款清偿之日起7日内办理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卖方在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7日内将涉案房屋过户在买方严女士名下。

  买方严女士今天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对法官的感谢。“不过,在法院2019年1月14日作出了终审判决后,卖方还不履行判决结果,不仅没有协助我们办理过户手续,而且还在耍手段,想继续给我们阻力!如果他们继续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我们就申请强制执行!”

  素材来源:王伟 中山日报


分享到:
责任编辑:郑春华

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楼市爆料寻求报道,请点击这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房掌柜赞同其观点。

新闻排行

新闻推荐

  1. 1深中通道伶仃洋大桥主缆索股完成架设
  2. 2中山购房消费券可用商家名单公布!
  3. 3中山“四纵五横”高速路网渐成型
  4. 4南区首个多宗用地整合改造项目动工
  5. 5中山“四纵五横”高速路网渐成型
  6. 6深江铁路即将全线开工
  7. 7翠亨新区建设自贸区中山联动发展区
  8. 8深中通道沉管隧道E21管节完成沉放对接
  9. 9坦洲“智慧停车”新增182个泊位
  10. 10翠亨新区“工改”行动拆除建筑近5万㎡

楼盘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