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发现开发商迟迟无法办证,坦洲镇某小区150多户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开发商面临上千万元的违约金赔偿,简单判决并不能实现最好的社会效果。记者2月19日从市中级法院获悉,经该院调解,开发商和150多户业主达成和解,开发商按一审判决打折支付违约金,并为业主履行办证义务。
开发商延期办证引千万索赔纠纷
王先生夫妇是起诉开发商的150多户业主之一。2015年4月,王先生夫妇以61.5万元价格购买坦洲镇振兴南路一处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7年12月前为王先生夫妇办理产权证书,但开发商一直没有履行相关义务,延迟办证的时间长达106天之久。
2018年,王先生夫妇等业主先后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房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开发商没有到庭应诉,也没有答辩意见。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支付相应违约金。开发商向市中院提出上诉。
“这起系列案案件众多,小区还没起诉的业主对法院如何处理案件还在持观望态度。由于小区办证问题需开发商配合,而众多业主起诉索赔,引起开发商的不安与悲观情绪,若处理不当,将影响开发商的正常经营,也必将损害业主要求办证的核心利益,并造成社会不稳定。”案件承办法官马燕清介绍。
法院调解促双方以和解结案
为妥善解决这起系列案,承办法官开庭前制定了周密的调解方案,要求业主方代理律师通知部分业主代表参加庭审,并采取庭审直播的方式开庭,便于其他没有到庭的业主通过网上庭审直播了解案件的审理情况。
庭审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引导业主准确界定自己的核心诉求以及其中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同时与开发商负责人进行多次沟通协调,促成开发商积极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最终,在法官及代理人的指导下,开发商在庭审后积极主动与业主方沟通协调解决办证及赔偿事宜。
截至2019年2月,开发商已主动与小区涉诉的150多户业主就逾期办证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开发商限期为业主办证,并在一审判决基础上打折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同时,大部分业主确认开发商履行义务后,已经向法院撤诉。
这起系列案最终以和解结案,不仅避免了因开发商支付巨额赔偿而造成经营困境的问题,也最大限度的维护了业主要求办证的核心利益。
来源:中山日报 作者:张房耿 刘粤湘
2022-09-26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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