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公布了《关于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根据意见稿,佛山目前确定的城市更新(包括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总规模约586平方公里(约占现状建设用地比例的41.5%)。
而佛山市的远期目标为将佛山建设为“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幸福家园”。
具体而言,2016至2020年间,佛山市全市应完成城市更新规模约为30平方公里。其中,拆除重建规模为15平方公里。在拆除重建规模中应提供3平方公里的居住用地、5.25平方公里的工业用地、3平方公里的商业服务业用地、以及3.75平方公里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广场、绿地等其他用地。
2016至2020年间,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拆迁费用和直接投资)预计约2500亿元,拉动国民生产总值累计约4500亿元。
同时,将全面启动中心城区旧村居改造;基本完成“1+2+5”组团内主要片区的旧村居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完成3-5个重点产业片区改造。
并完成2-3条成片岭南建筑的风貌街区;借助历史街区的文化符号、内涵和集体记忆,规划引导公共文化综合体建设,促进文化相关和物质空间的有效保护。
来源 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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