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三旧”改造将出新招。为加快推进“三旧”改造,推进城市更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等工作,我市将出台《中山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等新政策。此次出台的新政策与2017年的实施细则相比有诸多变化,包括政府角色将从主导调整为引导,以激发市场动力为主,同时拓宽社会投资取得开发权渠道,调动被改造产权人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并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
■中山“三旧”改造成果显著
完成改造用地面积8000多亩
自2012年至今,我市已累计投入改造资金300多亿元,实施“三旧”改造用地面积近1.3万亩,完成改造用地面积8000多亩。已建成大涌镇红博城一期,东区盛景尚峰一期、紫岭国际,石岐区金域蓝湾花园、兴中广场,古镇古一村庆丰灯饰配件城等一批项目,正在改造建设石岐区完美金鹰广场(原威力洗衣机厂用地)、南头家电产业服务创新区、东区盛景尚峰二期和远洋世家(原香格里拉酒店)等项目。中山曾获得全省“三旧”改造二等奖2次、三等奖2次。
在中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5—2020年)》公布的“三旧”改造版图中,根据镇区特色和产业集群的分布情况,把市域划分为北部、中部、南部三大改造片区,并赋予不同定位。其中,北部片区侧重产业升级改造、城市更新改造、边界区域改造。这一片区包括小榄镇的金融大厦等项目,将打造中山北部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推进“全国创新城乡金融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中部片区则侧重城市景观打造、旧城更新改造、都市工业改造,如石岐区通过“三旧”改造建成了利和广场、兴中广场,正在改造建设完美金鹰广场等综合性商业广场,打造现代服务业核心区。而南部片区侧重村居改造、产业升级改造、边界区域改造。
■新政策采用“1+3”模式
政策简明易懂,易于操作
据介绍,此次“三旧”新政策采用“1+3”的模式,以一个“实施办法”搭建政策大框架,以三个实施细则区分旧村庄、旧城镇和旧厂房分类定策、细化措施,让政策简明易懂、更接地气,更便于镇区政府、村(社区)、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号入座、灵活运用。
在改革措施上,新的“三旧”改造政策与2017年《细则》相比有较大突破,呈现出许多亮点,首先是加大旧厂房改造升级项目奖励支持力度,多措并举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增强城市发展内生动力。在土地供应方面,通过放宽住宅用地的供应政策、优化地价计收机制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等措施,保障实施主体的土地开发权和原产权人合法权益,调动各方积极性。新政策还通过确立“三旧”改造项目可开发建设面积计算办法、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等措施研究建立与“三旧”改造相适应的规划管理机制,强化规划引领。新政策还探索解决微改造政策支撑和改造资金不足等问题,大力推动微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环境。最后积极推进“三旧”改造事权下放、优化审批和服务,实现“三旧”改造提速增效。
(来源于 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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