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山市财政局了解到,通过加强财力统筹,在保持现有市镇财力格局稳定的前提下,中山市积极探索市镇财政改革,鼓励镇区政府主动作为因镇施策。特别是在维持镇区均衡发展和提升兜底保障能力上,市财政加大了对缺口镇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去年,全市支出8亿元均衡性转移资金保障落后镇区发展,5年里该项支出增加了4.8亿元,年均增长20%。
均衡性转移支出5年来年均增长20%
为不断提升财力转移支付的指向性和使用效率,有针对性地提升困难镇区的兜底能力,市财政局每年通过收集数据指标,计算各镇区标准收支状况,对存在缺口的镇区予以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对于补助部分不指定用途,由各镇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保障国家有关政策和补助标准足额落实以及本市镇区“三保”支出需求。据统计,每年获得均衡性转移支出的镇区占全部镇区的1/3,基本覆盖全部经济落后镇区。该项支出已从2012年的3.2亿元增加至2017年的8亿元,年均增长20%,有力保障了落后镇区发展。
同时,为提升镇区创业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市财政局设立了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主要工作是建立税收增收累进奖励机制,在市级税收市镇6:4分成基础上,对工商税收实行增量分段累进分成奖励,增长率越高,奖励比例越高。2016年和2017年,市财政对镇区的税收激励分别达到了1.9亿元和3.6亿元,绝大部分镇区都得到了税收激励。
此外,为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山还创新了公共资源分配机制。5000万元市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按不低于1:1的比例发放配套奖励资金。目前仍在不断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因素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的分配权重,确保每年对纳入均衡性转移支付的镇区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资金,用于补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支持城镇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
在全省率先实施“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
增强财力统筹能力是市财政局本轮改革的重要目标,在财政预算使用方面,主要通过因镇施策激励各镇区自主作为,同时面对全市性重大民生项目,采取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筹划,探索推动经济更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模式。对全市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实行“一盘棋”政策,积极扶持城乡规划、环保生态、产业布局等全域性事业。2015年至2017年,市财政用于产业扶持方面的支出已超过36亿元,光是统筹交通建设的专项资金就超过62亿元。
为帮助困难镇区缓解财政收支压力,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中山市从2015年起对镇区实行临时救助政策,临时救助资金从2015年的2.5亿元增加至2018年的5亿元。临时救助金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等,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落实到位。镇区政府在下一年预算中予以归还。困难镇区近年来的居民养老参保率、医疗保险覆盖率等民生指标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中山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了“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树立大财政大预算的思维,集中市镇两级财力办大事,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坚持“市财政主导、镇区财政支持”纵横相结合的生态补偿资金筹集模式。纵向即将市、镇(区)财政按4:6比例分担生态补偿资金;横向即市镇两级政府实行均一化生态服务付费,镇区上缴生态补偿金至市财政,成为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全市生态补偿支出。
2015年至2017年,全市生态补偿资金总额达4.1亿元,有效缓解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的矛盾。今年起,中山市在生态补偿的范畴内,增加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对一、二级保护区的生态补偿分别为500元/年·亩和250元/年·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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