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深夜,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楼市调控新政,并已于4月9日起开始实施。其中,对于新购商品房要求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对于已达到预售条件却不按时完成价格监制及预售申报的项目被业界认为对于清理投机炒房客出场,以及打击捂盘惜售、虚高装修变相涨价等违规行为将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具体到“出证3年如何界定”?“捂盘惜售如何界定”?以及虚高装修等变相涨价行为如何规避等仍让社会各界充满疑虑。对此,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惠州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袁贵平。
谈新政▶▶完善监督保障行业平稳发展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在1个半小时的采访中,袁贵平多次提到这一概念,并表示,新政发布的出发点就是为了将其落到实处。袁贵平介绍,早在去年10月初,政府就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举措规范市场,推进楼市的健康平稳发展。而当前的新政同样如此,完善监督管理,保障行业平稳发展。
谈及新政内容,袁贵平介绍,都是根据惠州楼市运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应对。严格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原则,充分考虑惠州实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袁贵平介绍,企业或个人通过协议买房,再将价格拉高过户卖给购房者,这在部分城市都有出现,对于这种投机炒房行为,惠州不欢迎,也将予以大力打击。根据新政的内容,新购房屋需等到办理产权证满3年交易,加上交楼期限和办理产权证的周期,投机炒房群体将被有效清出市场。
袁贵平对楼盘虚高装修、中介额外收费等变相涨价的行为也做出了阐述。他介绍,从4月份开始,楼盘加装修售卖的行为将统一得到规范,新推售的开发项目在进行价格监制之前需签订承诺书,企业在销售过程中真正做到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不单是新政要求,作为开发企业也应该要有大局意识,依法依规经营,市场秩序需要共同来维护。”对于未来的调控局面,袁贵平坦言政府维护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决心是坚定的,他表示,相应的储备政策也在积极研究之中。
谈市场▶▶确保供需市场平稳
新政出台以来,南方日报记者兵分多路前往惠州各县区多个楼盘销售现场踩点,发现惠州的自住购房需求明显占据主导。
在碧桂园太东公园上城看房的深圳市民刘先生说,自己是被深圳“看不到顶”的高房价挤压出来的,以后地铁通了过来也方便。而在惠阳星河丹堤,记者见到了多位老人和小孩,看房的孙小姐认为,在深圳买不起房,把家安在这里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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